关于2014年计算机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补录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5-01-16点击量:

各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

根据《关于调整我校2014年全国在职联考部分学位类别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有关复试及补录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基本复试分数线

计算机技术专业:GCT总分本科有学位186分;本科无学位196分;

项目管理专业: GCT总分206分,维持原分数不变。

二、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5117日(周六)

上午800—900 报到、资格审查

920—1220 专业课笔试、面试

每位参加复试考生需交考务费180元。

2、报到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主校区南一楼西438 )。外地考生到武汉后可乘公交车在洪山区珞喻路关山口站下车。

复试地点:C5-410

、资格审核

所有上线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带上本人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GCT准考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本科学历和学位论证报告一式两份;

3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请务必记住在表中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处签名盖章);

4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学历证书论证报告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的一份报告表打印;学位证书论证报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上查询并打印(可查询200891日至2013831日期间中国境内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相关信息)。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本科无学位者不需提供学位论证。

四、复试要求

复试分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专业课考试科目:计算机原理及其应用(参考教材:《计算机组成原理》 秦磊华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微型计算机接口技术》雷印胜等编著 科学出版社)。

面试主要围绕考生的工作经历、所取得的成绩、成果及正在进行的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复试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不在此名单中的考生请与当地合作教学点联系或与学院研究生科陈老师联系。

六、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电话

027-87543786,陈老师

1.2014年计算机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补录名单.doc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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