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2022】6号)(附件1)文件及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2025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研究生导师任职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每年开展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包括正常招生、暂停招生。本次审核工作确定研究生导师2025年招生资格,是在去年认定的任职资格范围中进行,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教师不能申请招生。具体按校研【2022】6号文件要求执行。
2.对新增(变动)导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具体原则条件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2022】6号)及《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导师选聘审核实施细则》(附件2)结合执行。选聘副高级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选聘中级职称教师为硕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
3.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须完成本年度的岗位培训(2024年10月9日所发通知,登录网址https://gshustcfd.yuketang.cn)。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1)对已获得导师任职资格,并无意改变的导师,只需进行2025年招生资格申请,请登录导师系统(http://tutor.hust.edu.cn/),完善个人信息后提出2025年招生资格申请即可,不需提交材料。
2)对新增(之前未获任职资格)和有意调整任职资格类别(学术博导、专业博导、学术硕导、专业硕导)的导师,请填写《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及招生资格认定量化表》(附件3)及符合量化表中满足基本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应是与量化表内的代表作相一致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获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科,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招生资格。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22】6号)及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评议和表决。
3.院系公示:表决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审定与备案:校学位办组织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院系导师选聘及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1.《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认定量化表》(附件3);
2.符合量化表中满足基本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应是与量化表内的代表作相一致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获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发至邮箱yswang@hust.edu.cn,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科。
3.系统招生资格申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提交完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