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导师和2023级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根据学校《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将于2024年11月开展2023级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须通过资格考试方可申请开题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当年的资格考试。
2.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3.第一次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或因各种原因延期考试者,均须参加下一次的考试。博士生不得无故延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对应考未到场且未办请假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资格考试分为两部分内容:
1.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课程学习考核成绩。
2.根据学科培养目标,考核学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主要为高级计算机系统结构、机器学习、高级算法设计与分析(三门课选两门)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
三、考试时间
考试预计在11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流程
1. 考核委员会对博士生进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核,可采用笔试形式,时间为2小时。
2. 考试委员会根据综合考试表现和平时学习情况做出综合评定并给出最终结论(通过、不通过),将结果记录在《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成绩单》中并归档。
五、考试结果
资格考试通过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通过者,可在导师指导之下继续学习,并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重考仍未通过者予以分流或淘汰,详情请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