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1〕29号)、《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校本〔2021〕30号)等规定,结合学校下达给计算机学院的指标及类型,制定计算机学院2024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方案。
一、推免工作原则
1.科学遴选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2.集体决策原则。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4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纪检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程序规范原则。学院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确保成绩真实可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审核鉴定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4.建立健全回避制度。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强化对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监管,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
5.信息公开原则。学院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名额、推荐办法,按要求对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有必要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相同天数。同时畅通推免信息咨询、信访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6.违规严处原则。加强诚信建设,对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严肃惩处,已入学的要取消研究生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推免工作机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辉、冯丹 副组长:谭志虎、刘鹏、李瑞轩
成员:秦磊华、王多强、张凌平、刘师贤、毛紫昀
2.审核工作小组
组长: 谭志虎 成员: 毛紫昀、程志强、刘师贤、郭红星
3.监察工作小组
组长: 秦磊华 成员: 孙伟平、潘鹏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1.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排名应居本年级或专业的前50%;
6.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9.各类实验班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推免生指标下达情况
学校已下达到计算机学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共计145名,具体如下:
1.基础性指标95名(含卓越班12名,本硕博班17名);
2.质量导向类指标11名
1) 升学奖励4名;
2) 一流课程建设奖励1名;
3) 优质生源贡献奖励2名;
4)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奖励3名;
5)教学名师团队奖励1名。
3.国家急需类指标1名(定向校核聚变教育部研究中心,请提前联系);
4.国家光电研究中心直博指标3名(定向武汉光电研究中心存储部,请提前联系有博士招生指标的导师);
5.学科竞赛论文奖励指标19名,原则上追加到获奖学生所在专业;
6.工程硕博士指标16名,原则上追加到获奖学生所在专业;
7. 国优计划指标待定;
五、推免生指标分配情况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08名:其中非定向89名,核聚变教育部研究中心定向指标1名(联系人:郑玮18907177986)、光电研究中心直博指标3名,工程硕博士指标15名。
2.卓越工程师班15名:其中非定向14名,工程硕博士指标1名。
3.本硕博班17名:(非定向指标)
4.物联网工程专业5名(非定向指标)
当特定序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班、本硕博班、物联网工程专业)指标使用有剩余时,则将剩余指标收回学院,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重新分配。
六、推免生选拨方法
1.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A+B,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指标;
2.A为专业课(含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加权成绩(重修前的成绩)*0.9,B为(CSP成绩×0.01+奖励加分),B项成绩上限为10分;
3.CSP成绩为2023年7月之前取得的最好成绩,奖励加分严格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流程与安排
1.9月20日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2.9月20日公示学生加权成绩、竞赛奖励加分情况,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可邮件stan@hust.edu.cn向学院反映;
3.9月24日公布最终综合成绩(公布加权前50%名单和排名);
4.9月24日12:00前统计已经明确放弃保研资格学生信息,请准备放弃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同学提交放弃说明并签字,电子版拍照提交至stan@hust.edu.cn;
5.9月24日14:30在南一楼803进行推免指标选择。原则上不允许请人代选指标,确因特殊原因请人代选者需提交本人授权书并签字。学院将最终名单上报学校,并公示。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指标选择后学生不能私下更换和退回,推免学生将不会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请大家慎重选择是否放弃保研指标和选择指标类型;
2.分配给某专业的指标如无人选择,将在其它专业间打通使用,不同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选择。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