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5-12-10点击量:

全院各所、中心、学院办公室;各在职职工党支部;全体教职工: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计算机学院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计算机学院教师岗位管理细则》《计算机学院教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现将2015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为全院在职教职工。其中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中层干部中的专任教师也需要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便统计工作量用,但不进行考核。

二、考核类别

1、专任教师的考核。专任教师考核主要依据学院制定的教师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一年来教师的工作量及工作业绩,并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2、实验技术类人员(包括教学类及科研类)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出勤率等情况,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及《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3)。

3、党政管理类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出勤率等情况,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单位考核。各所、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考核,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优上报学院人数不超本单位在岗人数的20%。

2、民主测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院机关工作人员及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在个人述职的基本上,组织人员进行测评,提出测评意见。评优上报学院人数不超本单位在岗人数的20%。

3、学院考核组结合各单位考核情况,对全院教职工进行全面的考核,最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评优人数不超过全院在岗人数的15%。另外,学院考核组还要对全院专任教师及实验技术(科研)类人员进行工作量考核,作为专任教师2016年绩效津贴的重要分配依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公示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四、考核进程

1、个人总结。完成时间2015年12月25日前。由各所、中心、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考核登记表》。

2、单位考核、民主测评。完成时间2016年1月5日前。

3、学院考核。完成时间2016年1月30日前。

五、各单位指定联系人

计算所——王多强;理论所——陈基雄;存储所——孙伟平;安全所——张云鹤;数据所——潘鹏;媒体所——马光志;教学中心——熊自立;工程中心——周章慧;院机关——李坚

附件:

1、《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1专任教师考核登记表.doc


2、《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3、《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

附件3 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xls


计算机学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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